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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前教育机构(城市、农村)的举办
作者:装备办 发布时间:2007-10-23 08:35:56 来源:肥城教育网

学前教育机构(城市、农村)的举办

 

序号

项目

内容

1

  项目名称

 学前教育机构(城市、农村)的举办

2

  项目类别及编号

 许可

3

  事项依据

 依据《幼儿园管理条例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

4

  办理对象及范围

 本辖区内学前教育机构(农村、城市)

5

  办理条件

 申请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社会组织,应当具有法人资格。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个人,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具有房屋使用证明,办园资产来源,资金数额,以及其它有效证明文件。

6

  办理程序

 申报——→审批——→登记注册——→发布公文

7

  办理时限

 3个月

8

  费用情况

 不收费

9

  办理结果状态

 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

10

  办理部门名称

 肥城市教育局幼教科

11

  办理地点、邮编

 肥城市教育局幼教科 271600

12

  办公时间

 周一至周五上午830—1130 下午1400—1730

13

  联系电话

 3212422

14

  网上表格下载(下载网址)

 暂不能下载

15

  网上办理情况(办理网址)

 暂不能办理

16

  监督电话

 

17

  备注

 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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