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前教育机构(城市、农村)的举办
序号
项目
内容
1
项目名称
2
项目类别及编号
许可
3
事项依据
依据《幼儿园管理条例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
4
办理对象及范围
本辖区内学前教育机构(农村、城市)
5
办理条件
申请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社会组织,应当具有法人资格。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个人,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具有房屋使用证明,办园资产来源,资金数额,以及其它有效证明文件。
6
办理程序
申报——→审批——→登记注册——→发布公文
7
办理时限
3个月
8
费用情况
不收费
9
办理结果状态
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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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部门名称
肥城市教育局幼教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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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地点、邮编
肥城市教育局幼教科 271600
12
办公时间
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—11:30 下午14:00—17:30
13
联系电话
3212422
14
网上表格下载(下载网址)
暂不能下载
15
网上办理情况(办理网址)
暂不能办理
16
监督电话
17
备注